随波遂流
法律分析:不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或拆迁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不可以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房屋被拆迁而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的,因此房屋所有权属于谁,拆迁补偿就属于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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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房子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那么婚前归一方所有婚后拆迁的房子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是该房所有权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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