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婚姻有效吗

濤濤

濤濤

法律分析: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婚姻效力属于待定的,如果一方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那么婚姻是无效的。如果没有行使撤销权,婚姻没被撤销的,那么婚姻是有效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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