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六项基本原则内容

葛徐明

葛徐明

法律主观: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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