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好
情感实录:
张燕和李磊(均为化名)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到一个星期,证件由红色变成了绿色。只因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男方不同意。
24岁的张燕和26岁的李磊2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个人感情不错,李磊家经济条件一般,恋爱之初,李磊并没购买新房。女方提出结婚必须要在城区买套房子,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为了结婚,李磊家东拼西凑加上贷款买了一套婚房。
李磊说,交首付时,钱不够,张燕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他就想着,能不能女方家也出一些钱,两家共同承担,这样两人婚后负担会小一些。但女方拒绝出钱。所以加名的事就搁置了。
领证前,张燕父母又向男方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名要求。李磊想着两人是奔结婚去的,就答应了女方的要求。领完证后,张燕催促李磊去办理加名手续。但李磊父母却不同意,李磊父母觉得,房子从购买到装修,女方没出过一分钱。购房时,家里钱紧张,当时想着女方可以把彩礼钱降低一些,女方也没答应。为此,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双方父母产生了矛盾,在领证后第三天,女方父母以李磊说话不算话为由上门和男方父母大吵一架。女方母亲提出不加名就离婚,男方母亲坚决不同意加名,吵架过程中,女方母亲把男方母亲推倒在地,这个举动惹恼了李磊和李磊家人。两家彻底闹崩。张燕和李磊也因此领取了离婚证。
木子李点评:
在房子和婚姻捆绑一起出售的年代,爱情变得不再那么完美。两年的感情因一纸房产证从而泡汤的实例让人揪心,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新婚姻法》出台后期,男人对结婚有了新的理解:婚前,若有能力,一定要将房子和车子一并置办齐全,为的是,将来万一婚姻无法继续,这些大件,老婆靠边稍息。
《新婚姻法》出台后期,女人对结婚也有了新的理解:若结婚,就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要不,万一婚姻无法继续,自己不但搭上了青春,还一无所获。
为此,嫁娶双方围绕不动产的争论根本就停不下来。
我想,《新婚姻法》出台的初衷只是为了避免婚姻过度物化,事实上,这一决策,并没有遏制婚姻被物化的格局。
也或许,在传统观念里,女人出嫁,拥有丈夫一半家产的思想已经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趋势,为此,在购房问题上,不拿一分钱,还想坐拥半套房产权才会变得如此霸道。
介于《新婚姻法》的规定以及婚姻中些许现实问题,对于婚姻的期许,我的建议如下:
一、女方在彩礼问题上不要过于苛刻,要记住,嫁娶男女是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丈母娘卖女儿的一种交易。
二、关于房产证上加名的问题,个人觉得,若想让房子有自己的一份,那么,或多或少在购房期间,都应该贡献一部分资金。
三、不要把结婚当做烧钱的交易,男女双方的家长若能做到换位思考,也或许很多事情就不至于展现的那么强势。
四、结婚原本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又何必在实施的过程中让双方家长结下梁子,要知道,双方父母在为子女争取更多物质利益的背后,伤害的可是子女们的感情,这份不愉快,或导致离婚,或横跨在他们之间一辈子。既然所有的父母都渴望子女的婚姻能够幸福,又何必在婚礼之前给他们制造太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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