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年华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 买房 屋,并 按揭贷款 ,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 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 离婚 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 债务 ,为个人债务。但是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一人一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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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婚前个人名义的房贷不属于共同债务。如婚后双方都有产权,则从改变产权起属于共同债务。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于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二)-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