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伦
在我国,对于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可以进行一次性离婚的。也就是说,家暴不可以一次离婚的。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家暴做出明确界定,一般只认定为“家庭暴力”而不是“家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因家庭暴力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自离婚协议达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可以说,法律上的家暴是一种社会现象,没有一个法律对家暴做出明确定义,只是给它一个定义,是离婚时对当事人的限制。
从本质上来说,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危害婚姻家庭的社会现象。《婚姻法》关于如何认定家庭暴力,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虽然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家庭暴力做出明确定义,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协商离婚”,实际上是对家庭暴力的“禁止”。
因此,在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进行离婚,这也符合法律上对“协商离婚”原则,能够对双方之间的关系起到保护作用。而且通过离婚诉讼实现夫妻之间彻底离婚,也是对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2、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及影响,其中包括施暴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施暴者有无虐待妻子等情况。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也是法律问题,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精神伤害,还会使受害者的身体受到伤害。《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实际取得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正当理由,频繁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有配偶者实施”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他(她)们写出悔过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婚姻法》在第四章第四十条还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离婚的。
3、家暴的界定需要综合双方家庭情况以及对子女抚养方面的态度进行判断。?
首先,从家庭条件上来说,双方对子女抚养方面的态度,是判断是否家暴的一个重要标准。一般来讲家庭条件不好的双方如果在婚姻中经常会出现打小孩的行为,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不利于子女的成长的,也会给子女带来不好的影响。从经济条件上来说,离婚一次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不会再为孩子支付抚养费,这样会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会导致经济的紧张,会影响到子女的成长,不利于其成长以及家庭的稳定。从子女抚养态度上来说,一般情况下女方对于男方有一定的偏爱和同情,对于自己的孩子还是非常关心,所以一般会尽量不让男方提出孩子抚养的要求,但男方如果总是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这样两个人也是没有办法走到最后的!??
4、一般情况下,在认定家庭暴力的时候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标准:
a、施暴者是施暴人。b、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c、有证据证明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倾向。
因此,家庭暴力的认定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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