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
1、按照房屋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尤其向你所说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均应到场,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如果只有一方到场,那么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程序违法。
2、能要回来。现在你要找到你当时买房的合同,拿着你们的结婚证,你可以到房管局申请房管局撤销给女方的房产证。
3、如果房管局不管或不支持你们的申请,你们可以向上一级房管局或该房管局所属的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你们对上述结果均不满意,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房管局撤销给女方的房产证。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结婚前一方的财产是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农村的婚前自建房,因为是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更是无法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法院支持你们,你们可以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到房管局重新登记。
5、问题的关键是你的购房合同,这是证明你房屋为个人购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6、你在向房管局申请撤销的时候,可以看看在房管局有没有女方过户时的相关材料,看里面是否有伪造的你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如果有女方伪造的证据,你可以复印,并让房管局盖章证明是他们留存的资料,最好有房管局的说明。
7、女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女方有第6项中伪造授权的行为,那么你可以在收集第6项所列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方赔偿你的损失。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结婚前一方的财产是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农村的婚前自建房,因为是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更是无法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拓展资料】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
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