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水中游
离婚财产分割 我于05年与一女子结婚,06年初买一按揭房。首付是用我婚前积蓄,按揭也是我个人在付。现在她与我常为经济闹得感情不合。在我与她的婚姻过程中我保障了她的经济来源(买那按揭房用于出租和经营小旅馆,都是她在经营,收入的钱都是她个人支配,我没收取她所经营的生意收入任何一分钱,而且在婚姻几年,无论是装修那所房和经营小旅馆我都投入了不少的钱,另外她小孩和她一些生活,我也负担了一部分)而现她为着钱经常发生和我炒闹。使我不得不想到和她离婚。我的问题是:对那所房子如何分割,还有她单方面说她借了六万多元,我并不知情,也看到过借据。对这些如何处理。
乐乐~
中国人与外国人离婚适用中国的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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