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忠
法律主观:
卖房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即使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对出售房屋没有完全所有权或者完全处分权,但只影响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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