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会变的、
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的户籍地,应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水中月
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能够办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涉及到身份证审查的,主要为身份证上的资料与户口本上的资料必须完全一致,如姓名、出生年月以及身份证号码,不能有丝毫偏差。
而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原因很多,其中不乏因升学、就业、参军入伍后复退等不再重返原户籍地,以及由于买房,户口迁移等情况,但身份证未及时换领。尤其是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明确的使用年限,住址变动并不影响身份证的有效使用,导致户口迁移,身份证仍是居住地。
《民政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综上,仅是户口簿和身份证住址不一致时,不影响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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