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欠债,请问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风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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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欠债,请问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结合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等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想配偶主张该权利的,法院不会支持。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法律上不允许股份制或者凑钱居家过日子,必须为家庭预设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即家庭财产,满足了家庭财产之后一家子相关人员还得同意才能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法律可以默认家庭财产,这是事实,连宪法都不能对抗事实,婚姻法就更别提了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请问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实践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1、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上文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为“夫妻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亦即夫妻共同债务。

说如果一方举债,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或者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是要夫妻共同承担。


(3)《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网页链接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例外情况除外

债务性质,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


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

外欠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后债权,那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之间是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如果是婚前债权,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一、《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夫妻婚前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与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夫妻个人债

只要夫妻一致同意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单方个人的债务,那么是可以的,否则不行。

明确债务性质,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为清偿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不能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债务只能用个人财产偿还,其配偶没有代替其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义务。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欠债务,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债务,和其他法律例外规定,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主张。

婚前个人债务,能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可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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