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旧人
婚后夫妻共同买的车子,如果是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夫妻因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除另有约定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认定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系根据车辆所有权的取得时间予以区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对车辆等特殊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车辆的产权变更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若车辆由一方出资并于婚前交付的,该车辆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当然,双方在婚前共同购买并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双方对于该车辆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婚后购置车辆的,在无特殊约定时,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