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易

【答案】:
第一,从离婚的性质上来看,所要解除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其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是完整的;而从可撤销的婚姻性质上来看,其则是存在若干瑕疵,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并不完整;第
二,从离婚的效力上来看,其效力并无溯及力;而婚姻撤销后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第
三,从离婚的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来看,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提出;而撤销婚姻则只有“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第
四,从行使离婚请求权的时间限制来看,只要当事人生存,就可以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提起;而婚姻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限制是只能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没有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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