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凤
法律主观: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礼金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也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在三种情形下,男方给予女方的礼金可以退还: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