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时以公司经营为理由跟女方父母借的钱,离婚时以共同生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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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是否想询问“谈恋爱时以公司经营为理由跟女方父母借的钱,离婚时以共同生活花费算吗”?是的。根据查询找法网显示: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应当共同偿还,所以当男方跟女方的父母借的这笔钱,不管因为有没有离婚都视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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