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菊
是父母过户的户子,不是共同的,是夫妻一方买的才是共同的
不,完美。(轩)
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无论男女双方谁付出的多都应该是对半平均的分配,所以婚后房子无论在谁的名下都是你们共有的。
也许你们是因为房产在男女名下的不同会有一些其他的便利吧,这里我有个建议:如果你们彼此不信任或是想有个保障的话,那么你们可以提供婚前购房的一些资料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房子出资人是谁,后期共同还款是如何还款的,来确定房子谁该分配的多;至于你们房产更名也可以另外公证房子虽更名给您爱人,但是房产分配仍然按照以前的约定或公证是你们要求的份额来分配。
但是,首先你们没有还清贷款,房本也没有下发,不能正常的过户,需要前去银行结清贷款或是追加贷款人再去建委或是房管局申请房产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