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
属于婚前财产的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的房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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