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平
法律主观:
法院起诉离婚 的费用:
1. 离婚 案件案件受理费按照每件10-50元进行收费。
2.如果是包括 财产分割 的离婚案件,财产超过20万元的,将按照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的0.5%来收取 诉讼费 。
3.其他的费用(如鉴定费、申请费等)先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4.各个地区收费情况不一致,具体收费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人民法院。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