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离婚,丈夫不给生活费和孩子的学费犯法吗

潘爱玲

潘爱玲

法律主观:

一,女方是否能以不给孩子生活费和分居两年为由提出与男方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带齐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照片);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三,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如果女方放弃法院是否会判给男方:如果男方不要,可能性不大。
四,如果男方不承认没有给生活费怎么办需要其单位做有关证明吗:不需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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