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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吗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离婚房子是二人名字贷款如何处理
照样分割呗,如果其中一人要了房子,则需要把之前另外一个人付的款,还给他,并且可以适当增加房子的增值部分。贷款由房主继续还款。
离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子如何处理
该案例属於夫妻共有财产确认的问题,如果能够证明该房产属於夫妻的婚后置办的财产,就可以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双方离婚时就可以进行平均分割。但是,由于该房产属于贷款购房,那么未还款部分属於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有二人共同承担。
夫妻贷款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贷款是做为共同财产一起使用的,离婚时应该作为债务共同承担,但如果一方放弃了所有的利益,相应的债务也放弃了。
离婚按揭贷款购房如何处理?
1、我和前妻在婚后,商业按揭贷款20年,购买房子一套;产权证署我两人的名字,贷款协议也是两人的名字。
2、三年前,我们协议离婚,没经法院判。
3、财产分割协议:房子归前妻,她一次性补偿我5万元,剩余贷款由前妻承担,贷款至今未还清。 咨询问题:
1、只要那套房子的贷款没有还清,是否我就永远有还款责任?
2、如果她无力偿还或者恶意断供,是否银行会责令由我偿还?
3、如果那套房贷没有还清,我能否用我的公积金,另行购买商品房?
4、如果她没有还清房贷我就不能用我的公积金购买房子,那么我现在想买房子,有什么变通办法可行?
5、让她无力偿还或者恶意断供的行为,不给我造成损害,我应该怎么做?简单说,如何才能使我与那套房子彻底断绝连带责任? 衷心感谢您!
离婚后房屋贷款如何处理
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离婚后应如何处理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
如果无力偿还贷款,可以将房子转手,不过有点麻烦,在银行先解抵押,办理两证再当做二手房卖,需要买家先偿还银行的贷款才可以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子还不了贷款如何处理
招行贷款逾期的影响:贷款逾期会记录征信系统,再申请贷款、信用卡均需稽核信用情况,建议保持良好记录;
具体稽核后是否会有影响,请与办理后续业务的经办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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