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代思羽

代思羽

法律主观:

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是无法对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予以执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婚前个人债务的需要由个人偿还,不能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一篇:今年台湾同性婚姻合法了吗?

下一篇:与美国公民结婚移民手续怎样知道是否移交广州领事馆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