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原告的律师写的诉状与事实不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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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中的有关事实在开庭时法官是要让原告拿出证据的,你只要提出反证就行了。离婚案一般不会一审就过的,还有二次三次开庭,你有时间收集反证。

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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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答辩的时候说明问题,直接反驳

乐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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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如对原告的诉状内容有异议,可以在答辩状上答辩,

或者在庭审时的答辩环节,拿证据来反驳对方。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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