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孩子探视权的明细
1. 探视的时间: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对孩子探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每周末、寒暑假等。
2. 探视的方式: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探视孩子的方式,如电话、视频、现场等。
3. 探视的频率: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对孩子探视的频率,如每周一次、每月两次等。
4. 探视期限: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对孩子探视的期限,如至孩子成年或者其他特定时间节点等。
5. 探视的限制: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对孩子探视的限制,如是否可以带孩子外出、是否可以见到对方的新伴侣等。
这些明细应该在离婚协议中详细规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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