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高山流水。 发布日期:2024-03-11 03:24:02 浏览:339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补充或更改吗
离婚后可以补充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补充吗
1、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协议一般处于未生效状态,双方是可以进行更改或者补充的;
(2)但如果双方已根据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证,此时协议已生效,也就不能更改或补充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1、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补充或更改吗
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协议一般处于未生效状态,双方是可以进行更改或者补充的;
2、但如果双方已根据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证,此时协议已生效,也就不能更改或补充了。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1、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补充或更改吗
法律分析:可以。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还能补充离婚协议吗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离婚登记,那么是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朝歌夜弦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离婚协议可以补充。只要双方就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会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睡衣宝宝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法律分析: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离婚登记,那么是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余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离婚登记,那么是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
木木夕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可变更,如有重大变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补充协议
丹尼尔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想变更可以是可以的,当必须得双方同意、同时去有关部门加补充协议应该是可以的
木支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不能更改。如果就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相关条款。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可以变更,需向法院申请变更,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增加内容
王英敏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可以的,主要是双方自愿的话是可以添加或者修改的
雪中情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也应该可以的,如果发现有遗漏的东西,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花谢花开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吗!我告诉你如今的社会是法治化了!你说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肯定可以了!你试试吧!
大海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离婚协议书生效以后,如果你们两个人都同意补充协议,都没有意见,那就可以变更协议
涛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法律分析: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但是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可以补充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贪仙 发表于 2024-03-11 03:44:57
法律分析: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茹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协议书的本质是合同。合同生效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陌上花开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离婚协议可以签补充协议。离婚协议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如果两份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Bing Bing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离婚协议是可以补充的。夫妻离婚后,如果在签订的 离婚协议中 ,发现遗漏了夫妻共同 财产未分割 或者有其他相关事项未处理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蓝月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阿萨姆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法律分析: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但是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可以补充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辉 发表于 2024-03-11 03:45:08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充吗?下面我针对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简单的分析。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经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针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修改,而且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以前没有生效,
因此,任何一方在离婚前反悔的,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重新判决财产的分配方式,不能根据原协议进行处分。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变更或者补充完善或者细节原协议的,那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才可以,然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就生效,与原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也不需要到民政局或者法院办理备案手续。如果是对整个财产分割协议不满意想反悔,除非是受欺诈或受胁迫行为的,那在离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单方反悔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波 发表于 2024-03-11 03: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