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爱琴海。 发布日期:2024-03-11 06:20:02 浏览:761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的情形有如下:
1、在登记离婚前更改的;
2、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离婚了,离婚协议不能改。夫妻双方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立即生效,双方必须履行协议中的相关义务,不可以对离婚协议任意更改,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离婚后,离婚协议是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才能撤销其中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因为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可以对其进行更改。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依法生效,协议在此情况下一般不能再进行更改。除非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法律分析:
可以,可以追讨5年前的抚养费。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也就是说任何时候都可以追讨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可以追讨五年前的抚养费。
1、拒付抚养费可以实行司法拘留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而应支付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2、拒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衍生问题:
是否可以追讨赡养费?母亲死后儿子是不可以向女儿方追讨赡养费的。赡养费是成年子女支付给父母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死亡后,赡养义务则消除,儿子是无权向求女儿一方追讨赡养费的。当事人可以追讨过去的赡养费,赡养费是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的,所以在不给付赡养费的情况下,老人是可以对以前的赡养费进行主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是否可以追讨5年前的抚养费
可以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起协议变更离婚协议。
达成协议,一起起草一份新的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就可以了。
如果达不成变更协议,主张变更协议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到法院提出诉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夜光杯 发表于 2024-03-11 06:40:28
签字了就不能更改了吧 不过应该是可以协商的
〃八月柒秋叶初凉-ぐ 发表于 2024-03-11 06:40:28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
蓝天 发表于 2024-03-11 06:40:28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还有就算不可以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怎样更改离婚协议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虹声 发表于 2024-03-11 06:40:30
不可以,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压迫一线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得支持。
花仙子 发表于 2024-03-11 06:40:30
你好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者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细帝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兜妈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婚姻关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两人决定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是采取了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这种形式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在办理起来就比较快。但很多时候双方在离婚之后有要进行离婚协议更改的情况,那么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
無憂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一:未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可以协商更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裁决
二:已办理离婚手续或已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要在一年内提出更改。而且,法院受理并核实后,发现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不予处理!
崇明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主要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更改
Peter 琴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墨香九歌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如果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是不可以再更改的。在领取离婚证之前,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是可以修改。
张嘉喻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双方同意是可以的
安静的等待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协议签订后,不可以更改,一旦两个人签字后经婚姻登记处盖章后就即可生效了。
程春林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ZHang SHAN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不可以随意更改
只能重新去法院起诉重新制定离婚协议书
-小田°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的情形有如下:
1、在登记离婚前更改的;
2、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但以下情况是可修改的: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2、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宇宙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协议是可以更改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关于离婚协议如果有反悔的地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吕清龙灬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1、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分析如下:
(1)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由双方协商变更;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木支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离婚协议在登记之前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是可以更改的,在登记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更改,除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张珍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7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在离婚之后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书离婚后修改的条件:如果在双方离婚后的一年之内,有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具有在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修改关于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浊酒论清壶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
离婚后,不能修改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因离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双方不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双方必须按照约定来履行离婚协议,但是,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天河水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
离婚协议书,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修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一般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对其予以变更;或者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发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修改离婚协议书内容。
肉小萌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
我是律师,男方的要求是无法律依据的。如果能协议离婚的话,可以约定孩子有一方抚养,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开开心心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w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因为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可以对其进行更改。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依法生效,协议在此情况下一般不能再进行更改。除非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时光荏苒 发表于 2024-03-11 06: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