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提问人:冯伟。     发布日期:2024-03-11 09:48:04     浏览:645

其他回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是一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

原告雷某、邓某诉被告邓某甲、邓某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2010年12月28日原、被告四个签订《关于邓家至某公路硬化集资入股协议书》。协议约定:雷某与两被告各自投资20万元,邓某投资10万元;所得利润四人平分。工程于2011年1月动工,2011年4月21日完工,经审计该工程总工程款3254462.47元,两被告系父子关系,被告邓某甲在未告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私自从湖南省桂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领取工程款263800元,现公路管理站仅剩616462.47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两原告合伙期间所投本金及利润531231元,返还原告雷某在合伙期间垫付的资金323750元。诉讼过程中两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在桂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尚未领取的工程款616462.47元归原告所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原告雷某、邓某与被告邓某甲、邓某乙合伙期间在桂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尚未领取的工程款人民币616462.47元属原告雷某、邓某、被告邓某乙的合伙资金。因被告邓某甲已超额领取自己应得份额此款邓某甲不再占有份额;被告邓某甲超额领取的工程款,待四合伙人清算后另行赔偿。根据该协议,由法院于2013年12月2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雷某、邓某依据该调解书以两人为申请执行人,以邓某甲为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权利人能否依据该调解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那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依据法院的生效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另一种种意见认为该案是确认之诉,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评析

笔者认为:依据法律规定,此类确认之诉不能进入执行程序。理由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由此看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明确。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偿还借款,继续履行合同等。而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结合该案调解内容,只是确认工程款为原告雷某、邓某、被告邓某乙所有,属于确认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的请求。因此,并无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二、该判决生效后,权利人雷某等人就可以拿法院作出的判决,到桂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办理领款手续,要求将法院确认的权利归雷某等人所有。否则雷某等人可对桂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因其判决无执行性。当事人以确权判决申请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作者:肖知平,作者单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牟菲菲

确认之诉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内容,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或享受法律权益的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首先,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和职责之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有权对判决、裁定进行强制执行,并通过查封、扣押、拍卖、查封、冻结、拆除等手段,强制执行判决的内容。法院也可以采取罚款、拘留、强制送达等措施,迫使被告履行法律义务或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其次,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判决书或裁定书后,有权要求法院对对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不对判决内容进行强制执行,将无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将受到损害。此外,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也需要合乎法律的共同利益原则。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合法权益的平衡,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执行当事人也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如果当事人拒不配合或故意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条件。例如,法院只能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强制执行,对于调解书的强制执行通常需要双方自愿并签署相关协议。此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确保执行措施符合法律原则,不能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总之,民事诉讼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或享受法律权益。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也需要当事人的积极配合。

民事诉讼能否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是指通过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方式,对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下面将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分别详细回答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民事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判决、裁定或调解,明确各方的权益义务关系,并对有关方面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强制执行的基础。一旦法院作出判决,任何一方不履行判决,受益方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将会根据执行申请的合法性和事实依据,进行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些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以确保判决得以有效执行。实际操作中,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在一些个别案件中,被执行方可能故意拖延履行,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等,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此外,一些执行成本较高的案件,也可能面临资源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和法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加强执行监督、强化执行力度、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和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追究等,以提高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效果。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通过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方式,明确当事人的权益义务关系,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尽管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的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工作将逐步提高。

民事诉讼能否强制执行

抚养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抚养权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

抚养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李静贤     发表于 2024-03-11 10:08:20

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若是需要履行支付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则向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财产。

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一、一方拒付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二、小孩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背包旅行     发表于 2024-03-11 10:08:20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勿忘我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9

法律分析: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女方不可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中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是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而离婚协议属于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行为,公权力不会进行干涉。对于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行为,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登忠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9

民法典对协议离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王小兔     发表于 2024-03-11 10:09:10

协议离婚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男女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在离婚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没有期限或次数的限制,只要生效法律文书没有得到履行,就应该进行执行,直到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为止。

李泽鑫     发表于 2024-03-11 10:09:10

如果有财产的话,判决书上应该会写明期限的吧。

清儿     发表于 2024-03-11 10:09:10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张铨     发表于 2024-03-11 10:09:31

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起诉讼,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若对方不履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只能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或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自治协议,不管是否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其本身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效力。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的话,则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爱你无悔     发表于 2024-03-11 10:10:08

离婚补偿如果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另一方不按照判决履行的,才可以据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11 10:10:1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调解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HYQ是清     发表于 2024-03-11 10:10:27

法律主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已经生效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开始时间为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不代表着双方就没有任何的纠纷,如果遇到财产有问题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双方的财产,但前提在起诉时候也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材料是否准备齐全,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要求,从而保障自己的利益。,答案是算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夫妻双方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一)判决离婚并不一定就涉及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二)法定的理由事由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tip_xlc     发表于 2024-03-11 1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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