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离婚协议书

白鹤的白;;

白鹤的白;;

法律主观:

协议离婚 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查验 离婚 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 婚姻法 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 离婚协议 内容的意愿; 4、双方 自愿离婚 且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 声明书; 5、 婚姻登记 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 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发放 离婚证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上一篇:非法同居,男的有家庭,女的离婚,他们有时同居,和养小三一样,他们犯法吗,派出所管吗?

下一篇:我和老公没有办结婚证,但是我们有事实婚姻,现在因为他的背叛我提出分手,可他不愿意,我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