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判决五岁儿子由女方抚养,女方与小孩户口同时迁出了,男方否有权把孩子户口再迁

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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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权利要求法院 把孩子户口迁过来,带着判决书自己到户籍管理中心可以依据法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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