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房,首付共同出资,婚后女方父母还清贷款,离婚时女方能分得多少?

心静如水

心静如水

婚前贷款买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巩泽玉

巩泽玉

按新婚婚姻法规定的话,女方是拿不到钱的,男方给女方父母写的欠条是一定要还的,别的够呛了。欠条只是欠的钱而不是房产的百分之多少、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有证据就行

西部人

西部人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女方出钱部分没有证据,如果对方承认的,可作为借款对待,但是对方若是否认的,那就没办法了。

婚后共同还贷的2万元,女方可请求返还一半及增值部分。

25万元那部分,如果当初没有约定是作为投资,或者该房是用以居住的话,我认为这笔钱只能算作为借款而不是投资(因为投资要约定回报率的,不是简简单单你认为是投资就是投资的,这样的话婚姻不也成了一种投资了?),偿还时可一半要求对方偿还利息(不是按增值来偿还,因为你父母跟你丈夫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有夫妻关系的经济活动才能按增值来算)。

有什么疑问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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