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脳警察
法律主观:
一、没有结婚证婚姻合法吗
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行为现在也不违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算是事实婚姻;而在 1994 年增长率月工资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是事实婚姻,而且还需要登记才确认 。结婚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有如下几点:
(一)积极条件:
1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 禁止结婚的情形 :
1 、有配偶者;
2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