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梁梁

梁梁

答辩状主要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民事诉讼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如果被告提出起诉状之外的事实或是请求,法院根本不会予以受理,而且在离婚诉讼中,是不存在反诉的。因此,书写答辩状的首要原则就是围绕起诉状的内容书写。另外,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答辩状对于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程序上给与了被告辩解的机会。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1)首部。

标题:“民事答辩状”或是“答辩状”。

当事人栏:直接书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案由部分:写明针对什么案件进行答辩。

答辩请求:主要是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


(2)事实与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也可以说是关键部分,主要是说清楚为什么提出答辩请求的,理由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方面:


一是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全部不属实,就应全部予以否认,如果部分不属实,则部分否认。被告在否认的同时,需要提出客观事实的事实情况予以证明。切不可凭空地否认,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证据来予以支持。所谓的反面证据,是指两种,一种是指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可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的证据。


二是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事实改变了,相应的法律势必会改变。这部分的论述可以从简,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三是对之前答辩请求的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


(3)尾部。

首先,致送机关:左下方分开二行书写。

其次,答辩人,书写在文书右下方,必须本人亲自签名,切不可打印。

再次,注明年、月、日。

最后,可以增加附项。

另外,如果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程序存在异议,例如,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可以先单就原告的程序错误发表自己的答辩意见,对于案件实体部分暂不发表意见,因为解决程序问题是第一位的,只能解决了程序问题,才能进入案件实体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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