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女人离婚后没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女人离婚后没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吗,廉租房只针对一些贫困户,如果想住廉租房是有条件的,对于不满足条件的人会进行清退资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廉租房,那么女人离婚后没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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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住房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
严格来说,看是否能够申请廉租房并不是看当事人是否在离婚后没有住房,此时要看当事人的条件有没有满足当地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要是满足的话,那么才会有申请的资格。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数额;(注:可支配收入是指完税后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申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离异困难家庭需要办理申请廉租房的除应符合合肥居民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外,还需另外提供的资料包括
1、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
2、离异一年以上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近期未再婚的证明;
3、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中涉及房产分割的须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
4、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须提交有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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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异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可以,离异不足两年不能申请。
刚离婚是不能申请廉租房的,不能申请廉租房的情况如下: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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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离婚申请廉租房条件
1,申请廉租住房是有一定限度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请的,离婚不到2年就不能申请廉租房,并在五年内,将房屋转让和房屋转让的建筑面积超过了廉租住房面积标准。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对直系亲属的大病转移房屋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两年的低收入者可以申请廉租房,但这里提醒单身人士(包括离婚)35岁以下的申请人。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除外。
3、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满足城市居民和住房困难的低生活水平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所以建筑、商业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购买,也不能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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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租房哪里申请
每个地方的申请廉租房是不一样的,我就以郑州为例,郑州市现行的廉租房保障方式有两种:
一是低保户自己到社会上找房源,找到后到房管局备案,郑州市廉租房管理室与房东签订合同,政府将租金补贴直接交给房东,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
考虑到如果家庭成员为1人的,租房成本比较高,将按照
1.5人计算,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二是政府到社会上购买二手房房源,然后以0.44元/平方米的价格租给申请者。
当然,这里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已婚家庭成员、离婚提供离婚证;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的单位或房屋产权证)根据要求;
填写的《核定表有关部门确定的”(必须提供原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优抚津贴的证明和优抚家庭;家庭的提供原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提供其他支持材料。
离婚可以申请廉租房吗?从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了解到,离婚后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但是有年限限制的,离婚2年内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具体当地的政策是怎样的,朋友们还是要到当地房管局去咨询的好。根据当地的政策提交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就可能租到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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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1、当事人向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
廉租房的申请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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