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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现有刑法的规定是不属于犯法的,但是具备了一些条件的还是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都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强奸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夫妻,在法律上虽然是合法的,但是双方任然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的,有自由主宰自己的行为。尤其在夫妻生活方面,只有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才是合法的行为。凡是存在以下的行为就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属于违法刑法的行为。
客观上,妇女的性是不可侵犯的。也就是说妇女主观上不愿意过夫妻生活。
在客观的表现上,妇女不愿意过夫妻生活,而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下,而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
丈夫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丈夫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却要决意而为之。
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既是双方的权利,同时又是双方的义务,所以我国面前不承认“婚内强奸”,但是只要具备了以上的条件,情节、手段比较恶劣的,可以以其他法律责任的形式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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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专用法律名词:婚内强奸。按字面意思得分开两部份来看:
1、婚内,即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2、强奸,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综合题中案情,分析如下:
1、河北一男子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调解及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的解除】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题中妻子要求离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感情不和成为事实,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
民法典
2、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题中强行,即带有胁迫或其他手段,在违背妇女意志,与被害人(妻子)发生性关系。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并没有把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题中的河北一男子,显然也是在犯罪主体之内。
3、因为遭到反抗未能得逞。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中河北一男子未得逞而中止犯罪,使犯罪结果强奸没有发生,从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结果构成强奸罪获刑8个月。
综合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离婚诉讼期中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和强奸未遂的情况,判决题中河北一男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综合以上,法律对婚内强奸的定义,需在鉴定婚姻状态,是否有违背妇女意志等等事实情况下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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