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离婚律师

提问人:cultman。     发布日期:2023-09-09 09:20:02     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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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拆迁安置管理处
关于印发《娄底市拆迁安置管理处城市
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公示制度》的通知
娄拆发[2010]21号
登记号 LDCR-2010-71004

处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娄底市拆迁安置管理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已经处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娄底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公示制度

根据娄底市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审批管理,确保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维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示的主要原则
以恪守为民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审批公正透明为主要原则。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审批项目的名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
(二)审批许可机关:娄底市拆迁安置管理处
(三)审批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号157号)和《娄底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14号)
(四)审批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的。
(五)审批条件及拆迁人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拆迁申请登记表;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用地批准书;挂牌出让(拍卖)土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5、拆迁补偿安置方案;6、拆迁申请报告及拆迁计划;7、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8、拆迁人提供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所需全部资金打入监控帐户;9、拆迁人《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10、其他有关材料及证件。
(六)审批程序:拆迁人持申报材料到政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拆迁部门初审申请材料——正式受理申请——现场勘测——复审申请材料——审核补偿安置方案——制作《房屋拆迁许可证》——政务中心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七)审批时限:30天。

美好&年华     发表于 2023-09-09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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