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抑郁症,男子申请撤销婚姻被驳回,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呢?

晚风

晚风

安徽市法院对一对申请撤销婚姻的关系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并且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名女子婚前患有轻度的抑郁,丈夫请求撤销婚姻,也就是说他要求离婚,而他们是几年前相识相爱的,后来顺利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且登记了结婚,婚后共同生下了两个孩子,但是结婚之后这名男子却发现自己的妻子患有抑郁症,而且婚前就有这种疾病的,所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实一方主张撤销婚姻,需要同时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结婚之前就有发病的证明或者该病是属于重大疾病。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这名男子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的妻子对其隐瞒了病情的事实,他仅仅只能证明婚前妻子患有轻度抑郁症,后来是因为流产而转为中度抑郁症的,也就是说他的妻子疾病并没有达到需要限制结婚的重大疾病范畴之内,所以法院对于这名男子的诉求撤销而且不予支持,法院认为这名男子和他的妻子小时达结婚有几年的时间才登记结婚的,作为朝夕相处的南方,应该知道妻子的性格是怎样的,这个时候并没有发现他有抑郁症的倾向,也就是说他的妻子在结婚之前应该是正常的。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精神类性的疾病,但这类疾病并不是重大疾病,同时法官也提醒大家,对于即将结婚的恋人,如果一方确定有重大疾病的话,应该向另一方坦诚告知,对于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够隐瞒,而且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生病的话,另一方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信任,其实夫妻之间本身就是同甘苦,共患难,人这一辈子没有谁不生病,所以当疾病来临的时候我们要勇于的去面对,而不是选择逃避。

黄强

黄强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男子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男子因妻子患有抑郁症为由,申请法院撤销婚姻,被法院驳回。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妻子患有轻度抑郁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男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婚姻。

这个男子与自己的妻子在2018年10月份的时候举行了结婚仪式,领取了结婚证。他们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但这个男子发现妻子在2015年的时候就患了轻度抑郁症,后来因为流产又转为中度抑郁症,他认为妻子欺骗了自己,隐瞒了病情,所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并要求女方给自己精神补偿10万元。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认为,轻度抑郁症不属于重大疾病不再限制结婚的范畴,另外这个男子认为妻子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抑郁症的事实,但没有相应的证据。所以对男子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驳回男子要求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对于男子请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十万元的诉讼也予以驳回,因为这个男子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更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无效请求。法院的这种判决是公正、合理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也是对女性合法权益保护的判决。通过这个男子的行为可以看出这个男子是一个薄情的人,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根本不适合与人共度一生。如果女子还有清醒的头脑应该尽早与这个男人离婚。

刘云峰

刘云峰

因妻子患抑郁症男子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审理后驳回了男子的诉求。法院这次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妻子患病程度以及证据不足的原因,因为本案中的这名妻子在婚前只是患有轻微的抑郁症,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妻子现在中度抑郁并不是婚前轻度抑郁直接引起的,而是由于婚后流产后造成的。另外,丈夫声称妻子隐瞒抑郁症证据不足,因为抑郁症不像其他疾病不明显,也就说夫妻之间在一起相处是能够感受到对方患有抑郁症的,丈夫声称自己不知情,但是却不能向法院提供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所以法院驳回了男子的诉求。

安徽省蚌埠市王先生和妻子高女士婚后两个人并没有生育孩子,王先生称并不是自己不愿意要孩子,而是因为妻子有抑郁症,导致多次入院治疗,中途还流产了一次,所以两个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孩子。王先生开始对这段婚姻不满,于是以高女士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且要求妻子赔偿自己10万元精神损失费,因为妻子在婚前就有抑郁症但是一直瞒着自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高女士在婚前的确患有抑郁症,但是丈夫声称高女士瞒着自己并没有证据,作为丈夫也不可能对于妻子患有抑郁症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由于婚前抑郁症症状不明显,所以丈夫并没有介意。只是由于婚后因为流产抑郁症症状加深,于是丈夫以此为借口提出离婚。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生病,另一方有照顾和扶持的义务,高先生想要躲避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在法律上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对于那些即将结婚的恋人来说,如果自己确实患有严重疾病那么就要如实告知。但是如果在婚姻期间患病,那么另一半应该给予包容和关怀,而不是像新闻中的男子一样选择离婚。

好人一生平安

好人一生平安

妻子抑郁症,男子申请撤销婚姻被驳回,以妻子隐瞒抑郁症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双方婚姻关系,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丹尼尔

丹尼尔

法院没有支持男子的申请,因为男子没有拿出妻子隐瞒他的证据,所以不认为婚姻无效。

新 尚 人

新 尚 人

我真的觉得法院的判决真的是非常的公平的,确实不应该撤销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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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率越来越低,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很多女性为了那一点点彩礼导致的行为。当考虑到长远的问题,再结合婚姻能给女性带来些什么时?社会也就显现出现在女性想要结婚的意愿越来越低。据最新媒体报道:妻子患上抑郁症,男方居然申请撤销婚姻。看到这样的结果,确实会让更多的女性寒心。不过好在法院驳回了这项申请。

如何看待法院的判决呢?

从我个人角度来分析,法院的这个判决是对的。首先要知道抑郁症虽然属于情感类精神科疾病的一种,但是和精神病是不同的。多数是属于心理障碍而引起的一种疾病;可是精神病多数是语言方面紊乱、思想不受自己控制,并伴随一些过激的行为。因此这两种疾病是不画等号的。而抑郁症的表现主要为心情低落、郁郁寡欢、思维迟缓、活动减少等等;精神病患者会表现为感觉障碍、情感障碍、思维障碍、感知觉障碍、意识障碍等,情况较为严重的患者,甚至还会出幻听、妄想等。

虽然这名女性在结婚之前隐瞒了自己抑郁症的情况,但那个时候抑郁症是属于轻度的,多数是由于心情不好,面对一些事情,无法放开心扉而导致的。可是在结婚之后,慢慢发展成为中度。法院审理该案件时,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对方,另一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是该女士只是中度抑郁症,并没有达到重大疾病的程度,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内容总结。

法院这样判决其实是对的,生活中如果只是遇到一些比较小的问题,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可以提出撤销婚姻,连一点担当和责任都没有,那么日后走进婚姻的人只会越来越少,其次每个人的责任心也会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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