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申
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有经济来源,只有你的能力过大法官才会把孩子判给你。
范泷桀
就是你自身的经济条件要好一点,这样子可以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还有就是多和孩子相处,多陪陪孩子才行。
不要问我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问问孩子自己的看法,孩子是想和爸爸一起生活还是想和妈妈一起生活。
二是离婚后双方的经济收入,孩子和谁生活更适合,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柏菊
自己的生活能够独立。而且自己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抚养这个孩子。
黄清协
夫妻离婚时,除去财产,一般来说争议最大、争夺最盛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了。为人父母,爱子心切,人之本性,毕竟离婚之后,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基本上能见到孩子、跟孩子相聚的时间是少之又少,甚至求之不得。身为父母的,想起来怎么可能不心痛呢?但心痛归心痛,双方离婚的时候,必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只能是一方,如果真舍不得孩子、又确实有能力和条件对孩子好,还是在离婚的时候尽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长期的司法实践,甚至婚姻法的原则精神,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也是为什么会规定: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这就不难理解了,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仍处于哺乳期,肯定离不开母亲,所以法律直接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会尊重父母的一致意见。假如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就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了。当然,两周岁以下的,双方也可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确实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人民法院也会准许双方协商的意见。
人民法院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另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的。
所以,上面的这几项证据,最好提前准备好,开庭时记得提交到法庭。当然,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个情况如果有,也需要证据证明一下,可以让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到庭作证。
另外,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可见,孩子如果已经年满10周岁了,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就尤为重要了。现在十周岁的孩子,已经很懂得事理、很有主见了,平时怎么对待孩子的、与孩子相处的怎么样,到这时候就都会显现出来。当然,还有一点,假如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孩子,如果没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人民法院也会准许的。
上一篇: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判
下一篇:离婚第二次起诉要准备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