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离婚登记在哪里

提问人:蓝天。     发布日期:2024-03-03 04:48:02     浏览: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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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说第二次结婚为再婚,当然与之前的配偶复婚的,也可以称之为第二次结婚。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既然要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必然需要按照规定提出登记结婚申请,办理了手续之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么双方才是合法的夫妻,彼此享有权利义务。可以起诉和精神病人离婚,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以后因为受了刺激成了精神病人的话,其实和精神病人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起诉的这种方法,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且这种状况,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

结婚登记在哪里登记


一、去哪里结婚登记


1、内地居民结婚,可以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农村,为方便群众,也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


二、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禁止条件;


5、男女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


三、婚姻登记流程


1.婚姻登记申请

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2.审查结婚申请

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结婚关系登记

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四、婚姻登记所需文件


1.双方的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已经过期的,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2.双方家庭的户口薄;身份证登记信息与户口薄不一致的,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3.根据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结婚申请书》。


4.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一般由婚姻登记处提供,只需按规定填写即可)。


5.如当地实施强制婚检制度的,还需要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有两种,一种是结婚登记,一种是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在学理上又分为初婚登记和再婚登记。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即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缔结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机关履行法定婚姻登记手续。结婚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办理了离婚登记,即意味着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不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结婚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具备成熟的心理和身体条件,是结婚的前提,因此法律规定了准予结婚的法定年龄。只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才能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当然,法定婚龄是能够结婚的最低年龄,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也不是结婚的最佳年龄。有结婚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在达到最低法定婚龄之后,可以自主选择何时结婚。

未达到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之
一。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在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不是。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哪里登记结婚就得在哪里登记离婚吗?

法律主观:

结婚证并不是哪里都可以领。结婚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在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接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750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闵行区离婚在哪里办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water     发表于 2024-03-03 05:08:47

法律分析:成都市高新区离婚在高新区民政局,地址是高新区天府一街1120号三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asablanca     发表于 2024-03-03 05:10:01

法律主观: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 携带证明:
1、 居民身份证 ;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 法院调解书 )(或 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 法院判决书 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客观: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1、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2、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3、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相关知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奋力拼搏     发表于 2024-03-03 05:10:05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接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750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芦子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你好,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能力。

好律师通常都非常了解当地政策,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律师才是好的律师。还要看你那边是处理什么案件,案件性质不一样,做法也就不一样,所以根据自己案件的类型找该领域方面比较出名的律师会更好。

疙瘩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带好以上证件,双方本人亲自到场就是可以办理的。在律师贴吧,可以 问 哈 在线 的 离婚 方面的律师人士。

晓盼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结婚登记。下面,关于结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 居民身份证 ;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填写);
4、近期免冠三张二寸合影照片。(登记中心有提供现场拍摄服务)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1、当事人必须符合 法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出示证件→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咨询→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太极八卦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河北区的婚姻登记处

Sunshine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联系电话:022-24587150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河北区江都路银山里2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
五、周六上午半天

月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民政局:江都路银山道银山里底商22号,电话号码:24587150

河北区:靖江路7号 电话号码:24553602

高展蔚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河北区的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银山里22号

公交:902路 ,911路 ,15路 ,22路 ,870路 在公交一公司下车

倾听你的旋律     发表于 2024-03-03 05:10:10

正常情况下,如果闵行法院受理的话,传票会告诉你开庭地址的,对方上诉的,法院也会告诉你开庭地址的,一般就在当地中级法院。

不正常情况下,你根本不知道哪个法院会立案受理,因为离婚诉讼的管辖是个很复杂的事情,如果对方不想在闵行审理,那就先走半年到一年的程序吧。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不好说,有可能会在闵行法院本部开庭,也有可能会在民一庭、颛桥法庭、七宝法庭开庭,这要看法院的安排。 二审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英子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一、你户籍具体地址!一般在雅致路开庭,不排除到派出法庭开庭的可能!其实都一样,法院一般会就近安排!


二、上诉法院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媚态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你好,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能力。

好律师通常都非常了解当地政策,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律师才是好的律师。还要看你那边是处理什么案件,案件性质不一样,做法也就不一样,所以根据自己案件的类型找该领域方面比较出名的律师会更好。

小幸运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中级人民法院. 还有要看他上述到哪里的法院/不过情况下一般是在闵行的中级人民法院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1、如双方户籍都在上海闵行,一般在闵行法院开庭,本部在雅致路99号,但闵行法院有几个派出法庭(如民一庭、颛桥法庭、七宝法庭),还是要看你居住的具体地址,由法院安排。


2、如果一方不服上诉,需要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在虹桥路1200号,离本律所只有10分钟车距。

走在凉风中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的一致意向,可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未达成一致协议,应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如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七莘路750号,电话:021-54530884(人工)

小梅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七莘路750号,电话:021-64886900(语音)、021-64984950(语音)、021-54530884(人工),上下班办公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
8:30-
1
1:00 下午
1
3:30-
1
5:30,周六 上午
8:30-
1
1: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要的手续: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当事人结婚证;

3当事人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写明共同财产、债务的分 割,及子女的抚养所属;

九(tl)月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接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750号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下午
1
3:30-
1
5:30(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上海市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原件1份;


5、结婚证,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

上海市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


1、初审双方当事人证件是否真实、规范、有效;


2、证件符合规定的,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协商书写《自愿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检查确认无误的,颁发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参考资料:

ZHang SHAN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可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去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证,否则是无法办理的。也就是说,可以去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悦     发表于 2024-03-03 0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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