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莫茜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先离婚再单独诉讼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筠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绝对是离婚后的头等大事,那么具体怎么分割?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呢?我们来听听陆律的讲解。
王小兔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分割方式与金钱等其他动产均有不同。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的进行估价并决定其归属,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首先,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则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房屋的产权归属;
其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对于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上述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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