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言
当事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换结婚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三、补办结婚证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吗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四、结婚证更换、补领的收费标准
工本费:每对9元。
结婚证是对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可以带好上述材料去民政局进行申领、更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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