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平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19日,民政部举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对试点安排作上述介绍。
据了解,全国目前每年平均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
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指出,“跨省通办”试点主要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
6月1日起,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张贞德对此解读称,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进行婚姻登记。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张贞德介绍,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为何需要居住证?张贞德指出,居住证是证明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也是婚姻登记机关确定管辖权的重要凭证,持居住证办理跨省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居住证制度的立法目的。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关于“离婚登记的跨省通办”不适用于所有试点,记者梳理如下——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有7省2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
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有5省: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
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均可“跨省通办”试点有5省: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
据介绍,上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除此之外其他地区还是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上一篇:我该怎样做才能挽救我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