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小宝丁。 发布日期:2023-05-02 02:52:04 浏览:233
波 发表于 2023-05-02 03:11:35
个人简介:
袁静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律顾问、损害赔偿、婚姻继承、劳动人事、刑事辩护等非讼或诉讼服务。成功代理过上百起各类案件,因其中一些案例对类似的纠纷争议具有指导意义而被著名媒体所报道。袁静律师善于事前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解决纠纷及时有效,工作认真负责,从而获得当事人的肯定和支持。服务过的企业包括:世界五百强优蒂利(广州)有限公司、上海华为、中集洋山、上海城建、中船重工集团、上海瑞雀服装、苏州信俊贸易、上海格信医药、上海恒亿等。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2楼C座
手机:13641820732
电话:13641820732
传真:021-58512740
电子邮件: yangfanchuhai@163.com
袁静律师尤其对房产纠纷类案件有特殊的见地,是上海专业的房产纠纷了律师。
袁静律师,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 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 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 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 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 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 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 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 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 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 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
如何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1)应带的资料:房屋所有权证、转让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赠与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改房还需提交转让人配偶身份证)、身份证非长沙市人办理转让手续时,须提交《流动人员婚育证明》、转让表格三张(所有签字必须本人签名)。
(2)到长沙市房地产交易所相关柜台办理受理,领取《长沙市房地产交易所收件收据》。
(3)七个工作日后请双方当事人本人带身份证、收件收据、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审批表至交易所一楼三号柜台缴纳税费,并且凭已缴费凭证到一号柜台验证立契。
(4)立契十个工作日后受让人带本人身份证在三楼产权处领取新产权证。
广州市荔湾区专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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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您好,南京离婚诉讼最好的律师是谁不重要,关键看是否适合于你,这都要当面详细沟通,了解你的需求才能给你制订预案。
辞 旧 发表于 2023-05-02 05:16:04
中医跌打佬 发表于 2023-05-02 05:17:45
时代好 发表于 2023-05-02 05:18:50
@凤兰 发表于 2023-05-02 05:18:50
冉颜红 发表于 2023-05-02 05:18:51
玉洁冰清幽兰 发表于 2023-05-02 05:37:09
努力奋斗 发表于 2023-05-02 03:08:47
何喵喵 发表于 2023-05-02 03:08:55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23-05-02 03:09:04
妖孽. 发表于 2023-05-02 03: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