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人离婚后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没得到抚养权的一方经常都会上诉,或者重新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至于结果是怎样的,也要看实际情况,不是百分百能夺回抚养权,接下来我将为您介绍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要不要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原告周某某,女, 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 居住地:江苏省XX市XX区某某花园
被告杨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员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XX某某某有限公司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女儿由被告抚养;
2、被告支付给原告女儿的抚养费1500元;
事实和理由: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杨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在19XX年X月登记结婚,在20XX年X月生育一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X月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自从离婚后这一段时间以来,原告真真切切地发现到由原告抚养女儿、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确有不利影响。
其理由陈述如下:
1、原告自从离婚后就离开了住所地XX,经营小本生意,而生意不景气,利润微薄,仅仅够维持生计,有时还需要四处奔波,对照顾女儿的生活、关心女儿的学习,明显感觉到力不从心,严重地影响了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2、被告一直在XX某某某有限公司上班,有一技之长,有固定的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工作有规律,被告对照顾女儿的生活、关心女儿的学习,既有时间和精力的保障,又有殷实的经济保障,很明显,由被告抚养女儿,确实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3、女儿自从出生以来,一直在XX生活了整整八年之久,对XX本地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各方面的生活环境都已经很习惯,能够享受到XX大都市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其他良好的社会公共资源,这些无疑对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也是很有利的,恰恰相反,目前,女儿随原告到处漂泊在外地,女儿感觉到很不适应、很不习惯,常常思念着在XX生活的美好时光,也一直愿意回到她爸爸的身边、与她爸爸共同生活。
另外, 自从离婚后,被告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没有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从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的长远考虑,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至贵院,恳请贵院判决女儿由被告抚养。
此致XX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起 诉 人:年 月 日
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找证据比较有利
第
一,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取证。
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那么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对抚养的争取有极大的好处。尤其如果对方身体患有传染病等不适用抚养孩子的疾病,那对己方争取抚养权就十会有利了。
第
二,关于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取证。
抚养孩子,意味着与孩子共同生活,那么抚养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就十分重要,因为抚养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取证应侧重于对方有什么不良嗜好,譬如吸毒、赌博等等。
第
三,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情况下,孩子都不是由夫或妻一方直接抚养,由是抚养方的父母抚养,那么父母身体、教育、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抚养权的争取就十分必要了。
第
四,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己方距离学校较近,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
五,孩子的意见的取证。
如果孩子年纪较大了,通常十周岁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都会听取孩子的意见,那么跟孩子做好沟通工作,使孩子愿意跟随己方生活,就十分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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