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两次都没成功怎么办

Chuanky(建川)

Chuanky(建川)

法律主观: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 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 签订离婚协议 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登记 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 对方不同意离婚 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证明您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 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况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夫妻实行aa制 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下一篇:两夫妻感情破裂没有离婚,老公找了外面的女人,生了小孩,该怎么离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南京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