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ༀ༂ 生在红旗下 ༂ༀ༻
涉外婚姻关系有一个原则,就是婚姻效力从婚姻缔结地,离婚理由从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以下条文: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陈大壮
按照我国《宪法》《婚姻法》的规定,公民只能是一夫一妻。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外事部门审查时,以中国法律规定只会认可申请人的一个妻子为合法配偶。
纵横法律网 丁铁龙律师
~萍赏~
你这个问题不成立的,加入中国国籍审查时,有一个以上妻子的,根本就入不了中国国籍。
避风港湾
只要不涉及权利义务关系 中国应该不会管吧 嘿嘿 个人见解
我要变瘦灬
第一种情况:外国人一夫多妻,准备加入中国国籍。这是不会被允许和批准的。《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所以首先要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一夫多妻肯定是不符合中国宪法和法律,不能加入中国国籍。
第二种情况:中国人在国外娶了两个老婆。回国后,他的第二次婚姻将不受法律保护。《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所以,如果是全家住在越南,夫妻人身关系适用越南的法律,如果住到中国,就得按中国的法律办理。
上一篇:起诉离婚可以禁止对方使用夫妻气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