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庭审中法官会问哪些问题?

涵语

涵语

离婚开庭法官一定会问的3个问题请听家里律师的详细讲解。

GE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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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现在庭审不是询问式,而辩驳式,你与被告或者原告相互询问辩驳。

这样的话,你应该准备与对方的辩词。而不是针对法官的询问。

不过,对方的辩词要有一些基本的东西:
一、如结婚时间和生育状况,
二、感情是否破裂,这是最基本的,
三、财产状况,婚前或者婚后的要分清。这证明如何分割和分割原则,
四、如要孩子涉及扶养权和扶养费的支付问题。有了上述情况,加上一些证据,基本上能够说清楚了。相信如果请求离婚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Mr.Ha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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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庭之前,法官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有律师的这部分内容由律师陈述。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讲一下,法官了解双方是闪婚啊,还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等等,自由恋爱,恋爱时间较长的,属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的,如果是闪婚相亲之类的,感情基础要差点。

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除了起诉状上所写到的一些内容,夫妻之间还有哪些问题,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过错事实。

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所说的夫妻认识、结婚,子女、发生矛盾经过等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书记员都会记录在案。

这部分主要是要调查夫妻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让当事人自己陈述,因为律师不可能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了解得那么深入,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楚他们的感情问题。当然,我们的当事人也不用害怕,在开庭前我们一般会做庭前沟通和庭前辅导,哪些要说,要怎么说,哪些不要说,我们都会和当事人沟通好。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如果对庭审法官发问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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