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致友
有一方户籍地是南京的就可以。
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南京市,就可以在南京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方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按照这一规定,应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到男方或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可。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人其中有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南京,就可以在南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南京,就不可以在南京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
◆需要携带的基本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
(3)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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