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法律主观:
父亲和母亲 离婚 之后 再婚 ,膝下儿女对继母应是不是应该承担 赡养义务 ,法律如何规定的?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网友咨询: 我家在农村,父母算是“组合家庭”。我爸有一子一女,就是我和我哥哥;继母嫁过来后,也带来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我爸跟她 结婚 的时候,哥哥在上大学,我已经工作了。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假如我父亲先去世,家产是全部给我哥哥,继母的子女拿不到一分钱的,这样合法吗?另外,继母没有养育我和我哥,我们以后需要给她养老吗? 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实质上是继子女的 继承权 和 赡养 义务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就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如同亲生子女一样。
因此,你父亲如果去世,首先要将 夫妻共同财产 中属于你继母的部分剔除,剩余的财产按照 遗产继承 分配(你继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子女如果形成抚养关系,你继母的子女也有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另外,你与你继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但是你哥哥当时还在上大学,尚未独立生活,如果你继母婚后承担了部分 教育 费和生活费,那么你哥哥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