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可以不承担丈夫的债务吗

落魄先生

落魄先生

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可以不承担。下列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一篇:2023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让儿子单独继承财产吗

下一篇:结婚十三年被称为什么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南平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