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王英敏

王英敏

涉外婚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胡溢鑫

胡溢鑫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外国公民一方不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必须持有配偶同意离婚的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外国公民同意离婚的证件必须经过外国公证机关证明。

如双方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应向法院起诉。在审判程序上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由于此案件属涉外民事案件,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不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因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外,从外国寄交人民法院的书面意见,外国人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李冬梅

李冬梅

当婚姻生活无法保持的情况下,千万别去凑合,那样仅仅导致对方的损害。在中国完婚并在海外定居的侨民,以离婚诉状应由婚姻生活缔约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以审理,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离婚诉状的,由婚姻生活缔约地或是一方在该国的最终居所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定居的侨民,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异需负其国藉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以审理,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离婚诉状的,由一方原居住地或是在我国的最终居所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在文书送达、财产执行、抚养费确定、法律适用、财产分割方面都存在难点,不是专业涉外律师很难应付这类案件。这类纠纷,听说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王婧芊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涉外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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