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给了抚养费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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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了抚养费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已经给了抚养费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多许多家庭离婚,父母不管是否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有的,不过原则上针对的是未成年的孩子,下面我整理了已经给了抚养费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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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举证诉讼来解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司法解释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离婚后,男女对方必须就子女抚养权的分割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由夫妻的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获得探视权,另外还需要按照协议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抚养费,有关抚养费的标准是需要双方根据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制定的,应当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对方可以承担的基础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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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是给对方吗

夫妻离婚后,子女可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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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法院判决的费用及延迟履行金),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r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r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对方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抚养费是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以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该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以后如果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分几种情况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但是有财产的,可以用他的财产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三、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必须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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